1.作品自愿登记申请表(加封面与封底,申请人签章处需签名或盖鲜章确认)
2.作品自愿登记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书/个人申请书(亲笔签名或盖鲜章)
3.作品自愿登记权利保证书(亲笔签名或盖鲜章)
4.作品说明书(亲笔签名或盖鲜章)
5.转让合同(合同中需说明著作权权利归属)(亲笔签名或盖鲜章)
6.转让方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附转让方与具体创作者之间的相关合同(如是职务作品,则提供职务创作合同,并在说明书落款处作者签字;如是法人作品,则提供法人创作申明以及执笔者申明)(亲笔签名或盖鲜章)
7.作者署名权行使方式的约定(以具名方式形式或者以不具名方式行使,可在委托创作合同中载明,也可以单独列明)(亲笔签名或盖鲜章)
8.委托书(委托公司员工办理)(亲笔签名或盖鲜章)
9.工商注册登记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与身份证明(申请材料涉及到的所有个人(如执笔者和具体经办员工)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证件复印件,须亲笔签名或盖章确认。)
10.作品与相关补充(创作原始文件)(纸质稿美术作品一式三份,10cm乘12cm大小,一份需裁剪,两份无需裁剪。文字作品一式一份。)